發生這樣的情事 誰都不願意
對方置之不理 實屬不該
故寄發存證信函有其必要性
為爾後訴訟預做準備

方便的話與我聯絡
我幫您寫ㄧ個雛形
請您再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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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0081804934
小弟倒是有辦法,您可以參考看看這兩間貨運公司以下為貨運公司網址,如此貴重的物品丟失,貨運公司卻只同意在1至10倍運費的範圍內賠償,最多也就是150元。外可以上網查台灣寄大陸的貨運公司,其實非常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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